退換貨政策

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可排除消保法第19條的7日解除權。本站商品皆為客製化商品/服務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猶豫期(鑑賞期)規定,除重大商品瑕疵外,恕無法申請退/換貨!請確認您的需求後再下單購買或是前往北門工作室挑選購買商品。

  1. 交易於簽訂契約交付訂金後成立,訂單成立後除非本我方同意或符合契約規定使得取消狀況,否則若取消訂金一律不退。
  2. 客製化商品因無法轉售,故當契約成立之時代表須完成交易,依規定客製化商品不得依個人好惡為由取消交易,違者一律依法律程序處理。
  3. 客製商品屬個人訂製,於契約成立開始製作後,製作後恕無法接受修改訂單任何內容與取消訂單。
  4. 僅編號款無加工屬訂製化商品,退換貨規定請見下方說明。
  5. 若樣式有特定需求則認定為客製化商品。
  6. 宅配情況,收到商品之後請先檢查外包裝有無瑕疵破損,若無再行拆封,我方出貨都經過嚴格品管與存證,為了確保自身權益拆封時錄影存證,以證明產品瑕疵並非由您拆封時或拆封後使用所造成的問題,倘若無證據證明瑕疵之成因則我方保有判定權利;自取與親送則現場銀貨兩訖。
  7. 若經判定為瑕疵商品,宅配寄送者在收貨三天內接受無條件退貨,訂購人不需負擔任何費用,收到產品三天後,因無法認定原因,故不得主張任何瑕疵破損問題。
  8. 宅配情況,我方出貨時皆會完整錄影,倘若開封後有瑕疵或破裂產生,宅配者依照宅配業者規定給付之金額全額理賠,我方不額外賠償,故單價超過新台幣參萬元者建議加價採取專人運送或自取以保周全;自取與親送則現場銀貨兩訖。
  9. 僅訂製化商品宅配享鑑賞期,面交與親送因當面確認則無。

► 請注意!
若商品經物流到達超商/ 收件地址時,因未取件而受退貨,買方需承擔第二次運費 ,並將由客服人員為您處理再次寄送事宜。
超商取貨取件者需告知店員真實姓名,並「出示與貨品上取件者姓名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」,於單據上簽名後方可領取商品。
當您在填寫收件資料時,系統會提醒您使用真實姓名,若下訂時沒有填寫正確資料,導致無法取件,待商品退回後買方需承擔第二次運費 ,並將由客服人員為您處理再次寄送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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